网络求职如何避“坑” 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多个求职诈骗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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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招聘遇到“代办出国劳务”“付费提升”“模特推广”?小心有诈!近日,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多个求职诈骗案例,提示求职者注意避“坑”。 套路一:以招聘高薪技师岗位引诱求职者进行高额整容消费 被告人于某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劳务派遣公司,在微信上发布虚假招聘广告,谎称可以为求职者提供深圳高档消费场所就业岗位,薪资特别丰厚,在面试过程中“套路”求职者,诱骗其至定点整容医院进行费用不菲的“整形、提升”,并引导无力支付巨额费用的求职者进行网贷。该犯罪团伙诈骗被害人达66名,被诈骗金额合计150余万元。 套路二:以虚假国外高薪岗位引诱求职者缴纳高额服务费 被告人于某与方某宝集结了黄某准、黄某泽、张某洋成立劳务派遣公司,通过网站、微信发布招聘广告,谎称境外某国急需劳动者,对求职者无学历要求,短暂培训即可上岗,待遇优厚。有求职者表示兴趣,担任业务经理的张某洋便以缴纳“资料费”办理出国出境“服务费”等名义大肆骗取财物。当求职者询问进展时,又以接听电话不及时、用工方审核未通过为由多番推诿。该诈骗案被害人达61人,金额合计130余万元。 套路三:以兼职高薪平面模特引诱求职者缴纳高额片酬 李某明等4名被告人成立电子商务公司,以招聘兼职淘宝平面模特并提供推广服务为名,采取“真拍照、高收费、假推广”的手法骗取高额服务费。面试过程中,被告人谎称能够推广被害人进入演艺界,收取16800元至40000元不等的委托推广费用。被告人还制造提供兼职工作的假象,安排被害人到该公司接拍所谓“广告”,支付人民币100元至600元不等的“广告片酬”。该案被害人22人,金额合计14万余元。 目前,罗湖法院已对这几起案件作出判决,判处被告人犯诈骗罪,并处以相应刑罚,同时责令各被告人退赔案件被害人经济损失。办案法官表示,从这些案件中发现网络招聘犯罪分子呈现链条化、组织化特征,犯罪分子盯着网络的不稳定性、匿名性等特征,上下游分工明确,环环相扣迷惑求职者。对求职者来说,要注意防范“黑中介”、乱收费、要求贷款、“付费实习”等情况,不要轻信无任何招聘门槛、薪资待遇异常优厚的招聘信息,提高反诈骗意识,谨防财务损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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