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温州法院提醒小心网络销售的问题食品药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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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含有违禁药品的“女神cafe”、在生产黄豆芽中添加兽用抗菌药、用甲醛浸泡新鲜银鱼后予以销售……昨日,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,通报2021年以来温州法院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相关工作情况。 发布会介绍,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间,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危害食药安全一审刑事案件108件,审结98件,对163名被告人定罪处罚。温州地区食药安全犯罪呈现案件数量呈现“由降转升”的趋势。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,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食药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减少,随着疫情趋缓以及食药相关新的司法解释出台,今年收结案数量均在缓慢回升。 受新冠疫情影响,通过网络销售的案件增幅明显,问题食品、药品的销售更多采取线上下单、快递寄送的方式,销售方式较为隐蔽,单案犯罪金额普遍较之前有所提升;食药犯罪案件犯罪主体以个体经营为主,主要是小型加工场所、家庭作坊里的个体户、私营业主。多数经营者文化程度较低,法律意识淡薄,对自己从事危害食药安全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。 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温州中院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。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累犯、再犯、犯罪团伙中的主犯,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,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;严格控制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犯罪缓刑的适用条件,确有必要适用缓刑的,依法适用禁止令,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、药品的生产、销售及相关活动,推进社会全方位的预防与监督。 温州中院还将注重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、公安、检察机关在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工作中的配合与协作,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共享、联络沟通机制,依法审理食药安全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形成打击合力,推动社会共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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