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商业

明码标价,拒绝反向抹零 深圳市消委会联合龙华区消委会发出消费提示

2023-02-09 09:51:02 来源:深圳特区报

  近日,龙华区消委会接到一宗关于某商家存在“反向抹零”行为的投诉。消费者诉称商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四舍五入“反向抹零”收款,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价格诚信作为诚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落实“提振消费信心”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的重要内容,更是保障市场经济体系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。深圳市消委会联合龙华区消委会就此类“反向抹零”违背价格诚信的投诉案件提出如下两个观点:

  第一,“反向抹零”属于“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”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:“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”一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,“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,应当退还多付部分;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
  第二,经营者“反向抹零”未明确告知消费者,违背公开、诚实信用原则,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的前提条件,消费者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障,选择权必然会受到干扰。

  深圳市消委会联合龙华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:在选择产品时,要选择有保障、正规、信誉好的商家,在付款时要注意应收款项与实收款项是否一致。消费过程中遭遇类似不公正待遇时,建议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,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投诉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促进消费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发展。

  同时,市消委会告诫广大经营者切记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不要因贪图小利触碰法律底线,真正做到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、合法经营,尊重消费者知情权、选择权。尽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。
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,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,与本网站无关。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尽快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。

热门推荐

热文排行

本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,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hyxs2020@qq.com我们会及时处理!

版权所有:嘻哈财经网 备案信息:津ICP备2022009749号-24